在霧霾中我們送走2013年的聖誕,在霧霾中我們迎來《杭州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
  預案很細緻,牽涉到各個部門、每個生活在這座城市中的人,它告訴了我們,杭州遇上霧霾怎麼辦。預案很實在,首次出現了Ⅰ級應急響應時的三停一彈(中小學和幼兒園停課;暫停組織老年人室外活動;暫停舉辦露天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可實行彈性工作制)。
  但應急預案還是有些讓我糊塗的地方,比如說,在預警級別的認定上Ⅲ級、Ⅱ級都需要兩天的時間,俗話說得好:天有不測之風雲,霧霾是狡猾的,也許上午還是Ⅱ級,下午就變成了Ⅲ級,說不定晚上就是Ⅰ級,那麼我們到底該不該按紅色預警的相關條例來?天津的“烏龍令”已經給我們上過一課。
  所以,決心和實施是兩碼事。應急預案的貫徹實施需要有毫不打折扣的執行力作保障,尤其Ⅰ級應急響應時的七項強制措施更需強力支撐。
  應急預案是不得已而為之,是被動的防守。相比之下,人人為減少霧霾的行動才是緩解霧鎖中國的終極之道。
  (原標題:決心和施行要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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