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日丹
  “如果沒有檢察院幫我,很難想象日子怎麼過下去……”漁民楊國榮是一起傷害案被害人的父親,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檢察院控申科為其申請了10萬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為他重新點燃了生活的希望。據瞭解,官渡區檢察院近三年來共辦理涉法涉訴信訪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6件,所辦救助案件均做到100%息訴,無一人重覆上訪。
  這是昆明市檢察機關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工作中的一個真實寫照。近年來,昆明市檢察機關控申部門突出重點、抓住難點、創新機制,依法解決信訪難題,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
  強化刑事審判監督,將信訪案件納入法治軌道
  近年來,昆明市檢察院以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試點為契機,不斷加強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法律監督,構建了以抗訴為中心,綜合運用再審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檢察意見等監督手段的多元化監督格局,努力將由刑事審判而引發的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註度高的信訪案件納入法治軌道解決。
  2011年春天,品學兼優的中學生蔣某莫名收到一封來自雲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入監服刑通知書》。安寧市檢察院、昆明市檢察院接到蔣某的申訴後,認真審閱原案卷宗,並調取了大量物證、書證,最終發現原來是其堂哥蔣某某犯罪後,冒用蔣某未成年人的身份被判了刑。檢察機關認為,原審法院對蔣某某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確有錯誤。隨即,昆明市檢察院向昆明市中級法院提出了抗訴。經法院再審,案件裁判錯誤得以糾正。
  解決民生問題,發揮救助工作息訴息訪功能
  在司法實踐中,一些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境貧困,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缺乏賠償能力無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賠償,導致一些被害人及其親屬到司法機關信訪。
  在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工作中,昆明市檢察機關控申部門在堅持依法公正辦案的同時,密切關註法律訴求背後的民生問題,在法律政策框架內綜合運用刑事被害人救助、幫扶等手段,解決信訪群眾生活困難,化解社會矛盾。
  昆明市檢察院於2010年初制定了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辦法,落實特困救助資金來源,全力幫助解決特困刑事被害人的民生問題。該市檢察機關運用該辦法,成功化解了上訪長達5年之久的東川區任某信訪積案、上訪長達4年之久的彭某信訪積案等。
  創新工作機制,破解涉檢信訪工作難題
  據瞭解,昆明市兩級檢察院將加強機制創新作為破解涉檢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基礎性工作來抓,通過建立聯合接訪、引入外部力量監督等機制,採取釋理說法、心理咨詢輔導等多種方式善後息訴,極大提升了涉檢信訪案件的辦理質量和效率。
  2011年9月,在辦理馬某狀告醫生楊某對其實施強姦案時,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對楊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此,馬某表示不服,向昆明市檢察院申訴。在複查全部證據材料和法律文書的基礎上,辦案檢察官經多次和相關人員談話並調取馬某的QQ聊天記錄,建議公安機關從多個方面補強證據。很快,新的證據證明瞭西山區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無誤。
  為做好息訴工作,該院多次與馬某及其家屬溝通交流,釋法說理、答疑解惑,並主動請馬某委托的律師介入“挑刺”。律師十分認可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主動向馬某解釋檢察機關決定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同時,該院還請具有心理咨詢師資質的人民監督員全程監督案件的辦理工作,有針對性地做好馬某的心理疏導工作。最終,楊某與馬某達成和解。  (原標題:破解難題“三寶”:抗訴、救助和疏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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