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7日訊 記者郄建榮新修訂的環保法將“按日計罰”、“排污許可證”以及對違法責任人處以拘留等內容寫入法律。隨著新法實施的日子日益臨近,環保部集中制定了一批配套規定,目前,這些規定均已分別進行了公開征求意見。有專家今日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這些配套規定實施後,“史上最嚴”環保法無疑是如虎添翼,環境違法行為將面臨空前嚴厲打擊。
  據記者瞭解,近日,《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均在近日結束了公開徵集意見,《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寫明辦法擬在明年1月1日起實施。
  10月中旬,《環境保護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辦法》、《實施環境保護查封、扣押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暫行辦法》、《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4項規定公開征求意見。
  除了上述多項辦法外,環保部還對《石油煉製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等進行了公開征求意見,而這些標準均與新環保法相配套。
  在新修訂的環保法中,按日計罰以及排污許可證制度等被認為是最有威懾力的條款,而與之配套的《環境保護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辦法》及《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則是對條款的細化。專家表示,只有這些配套辦法實施後,新環保法的相關條款實施起來才更有效果。
  就剛剛結束征求意見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環保部表示,該辦法將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定位。
  對於《環境保護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辦法》、《實施環境保護查封、扣押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暫行辦法》、《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環境保護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辦法》力求破解以往“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老大難問題,適用範圍重點放在打擊未批先建、久試不驗、規避監管等違法排放污染物的行為。
  (原標題:環境違法將受到空前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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